Cardano Foundation 敦促 SEC 将数字商品地位写入规则
六家区块链组织的联名信寻求对二级市场销售的更清晰处理 并为一项自愿性监管流程提供保障。该提案将强化支撑 ADA 现有分类的框架。
By SongMarketCap
Cardano Foundation 已与 Stellar Development Foundation、Hedera、Aptos Labs、Ava Labs 和 Chainlink Labs 一同请求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将其数字商品分类写入具有约束力的规则。
他们的联名信对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提出了四项修改。该请求基于 SEC 于 2026年3月17日发布的解释 该解释将 ADA 作为数字商品的示例之一。拟议变更尚未被采纳。
将数字商品地位写入规则文本
各组织支持 SEC 的框架 但指出一个空白 即数字商品分类出现在其说明性序言中 而非可操作的规则文本中。
他们提议新增一个遵循三月的解释的定义。该定义将把数字商品的价值与一个功能性加密系统的运作以及供求关系联系起来 而非与来自他人关键管理努力的盈利预期相关。
该定义将根据当时的特征和功能 纳入在该解释中已被识别的资产。
另一项条款将明确确认数字商品不是证券。它还将确立 即便适用投资合同 也不会将基础资产本身转变为证券。
这种区分将代币与用于销售它的安排区分开来。一次募资交易可能涉及证券义务 而基础资产仍保有单独的分类。
对二级市场销售的更清晰处理
第二项请求涉及发行方以外主体的销售 例如持有者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某项资产。
该联盟提议在不存在发行方尚未履行的陈述或对关键管理努力的承诺时 预设此类交易不涉及投资合同。
联名信称 这将为交易所 托管方和持有者提供与数字商品地位相衔接的更清晰框架。
对于在三月解释中被识别的资产 各组织还请求 SEC 考虑对交易给予类别范围的豁免 而无需提交 Form TR。此举仍是一项寻求监管宽免的请求 有待 SEC 审议。
[NEWSBREAK]
在不承认过去证券属性的情况下使用 Rule 400
第三项提案涉及 Rule 400 这是一项用于确认某加密资产不再受投资合同约束的自愿流程。
各组织希望确保 使用该流程 包括提交 Form TR 并不等于承认投资合同正在或曾经存在。选择不使用该流程 同样不应产生其存在的推定。
第四项请求要求 SEC 确认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保留三月解释中的分类 并且不改变 SEC 和 CFTC 各自的权限。
对于 ADA 该联名信旨在为其现有分类寻求更有力的监管基础 并未请求新的分类决定。拟议的 Rule 400 措辞还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一方在不承认早期交易涉及证券的情况下使用该监管流程。